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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>》6月1日正式实施
发布时间: 2007-01-19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从今年61日起,浙江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实施,它解决了两年前全国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问题,无论是对走路的、骑车的,还是开车的人来说,都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
    20045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正式实施,中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有了里程碑式的进步。从两年来的实施情况看,虽然解决了许多以前的交通法规中悬而未决的问题,但在实施过程中,总感觉到操作起来不是很顺手,特别在事故认定、事故伤员救助基金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这些热点上,存在颇多争议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背景下,更符合浙江实际的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终于出台了:今年3月,历时4个月的意见征求、调研、召开座谈会和修改,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终于表决通过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(下称《实施办法》)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最终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、车辆和驾驶人管理、道路通行条件和道路通行规定、交通事故处理和限制行政管理权力5个方面进行完善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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