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汽车运价规则》和《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》,
《汽车运价规则》旅客运价计价规定:(一)旅客运价依据车辆类别、等级、车型等计算。如需按客车大小分类及其它计价类别进行定价的,可参照《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》(JT/T325),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。(二)旅客票价单位,每张客票起码票价1元。票价1-10元,尾数不足0.1元的四舍五入,尾数为0.1、0.2元的舍去,尾数为0.3、0.4、0.5、0.6、0.7元的变为0.5元,尾数为0.8、0.9元的进整为1元。票价超过10元,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。(三)行包运费单位,以元为单位,每张运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。(四)成人及身高超过
《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》要求: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